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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項國內訪問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限自111年8月1日起,期間以6個月至2年為限。
二、被推薦人於同一年度不得同時申請科技部「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
三、辦理申請時,請被推薦人至科技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之「人社學者國內訪問研究」系統,輸入並傳送申請文件。
四、有關科技部補助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學者國內訪問研究方案、申請書及合約中須包括項目等相關資料,請至科技部網站點選「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人文社會學者國內訪問研究方案」,並參考列印使用。
五、本項國內訪問研究之簽約、撥款及經費結報相關事宜,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經費如有結餘,應全數繳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