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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執行國科會特殊優秀人才獎勵要點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執行國科會特殊優秀人才獎勵要點

➢申請資格

獎勵對象:本校新聘及現職之編制內特殊優秀專任教學研究人才。

(一)特殊優秀專任教學研究人才指學術研究、產學研究或跨領域研究績效傑出,但不含教學績效傑出、行政工作績效卓著之人員。
(二)新聘特殊優秀專任教學研究人才,係指國內第一次聘任,且不含自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或學術研究機構延攬之人才。
(三)現職特殊優秀專任教學研究人才,係指於本校到職滿二年以上之特殊優秀專任教學研究人才。

 

➢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於補助起始日前一年內曾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計畫,其專業領域之學術研究、產學研究或跨領域研究績效,
採計申請之前五年(會計年度)總體傑出表現為限。

 

➢申請時程及文件

(一)每年由本處公告申請期限。
(二)申請人於申請截止前填具相關文件
並主動舉證及提供論文出版當年度之相關論文之期卷數、頁碼、ISSN、ISBN、
   收錄期刊之等級佐證等資料來源並核章或簽名。

 

➢相關附件下載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執行國科會特殊優秀人才獎勵要點(1111128修正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