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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旨案計畫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受理申請,請有意願申請人依計畫規定內容與格式,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函報(以郵戳為憑)計畫書、經費申請表(請務必完成用印)及電子檔等1式5份至教育部。電子檔請郵寄至ex1638@mail.moe.gov.tw。
  2. 相關資訊逕至教育部部家庭教育資源網(https://familyedu.moe.gov.tw/,路徑:首頁>行政資訊>最新消息>教育部公告)查詢,相關文件可至該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