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間:109年8月17日起至9月16日下午5時30分止
二、申請資格:
(一)子計畫主持人:(欲申請計畫之子計畫主持人請聯絡承辦人申請帳號)
1.子計畫申請人應為本校專任教師,得聘共同主持人一名,共同主持人應為本校專任或兼任教師。
2.已取得國外實習機構同意薦送學校選送學生赴該機構實習同意書或合作契約書影本。
(二)學生: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2.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3.於申請時和出國進行實習時均須具備已註冊之在學身分。
4.出國研修當地國家之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影本乙份。
5.同一申請人於同一教育階段,以申請補助一次為限。
三、申請文件(請仔細詳閱簡章內容)
(一)繳交表件及資料
(1)子計畫申請表(含計畫基本資料、計畫案內容、子計畫主持人過去三年築夢計畫執行報告、實習機構考評輔導學生方式、提供待遇、子計畫主持人與該機構合作時間)
(2)薦送學生基本資料表(含個人履歷表、身分證和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單附排名正本乙份、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影本乙份、監護人同意書、教師推薦信乙封、參加國際競賽或國際展演之相關資料)
(3)實習機構考評輔導學生方式、提供待遇、子計畫主持人與該機構合作時間
(4)出國切結書
(5)確認文件繳交切結書
(6) 國外實習機構同意薦送學校選送學生赴該機構實習同意書或合作契約書影本與計畫主持人聲明書
(1)-(5)由個人填寫;(6)機構同意書(或契約影本)與計畫主持人聲明書,每案繳交各1份
(二)繳交方式:請子計畫主持人先聯繫承辦人申請帳號密碼後再至「教育部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網站」線上提出申請並填寫計畫書及上傳相關資料,並於109年9月16日下午5時30分前繳交紙本文件予國研處承辦人洪小姐(行政樓A203),電話04-22183678,信箱ict@mail.ntcu.edu.tw,逾期或資料不全者,不予送審。http://www.studyabroad.moe.gov.tw/index.php
四、請詳閱簡章與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