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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期間:112年1月6日至2月24日下午5時30分止

二、各申請事項,攸關權利與義務,請務必詳閱甄選簡章。

三、申請文件繳交方式:請子計畫主持人先至教育部網站http://www.studyabroad.moe.gov.tw/index.php線上提出申請並填寫計畫書及上傳相關資料,並於112年2月24日下午5時30分前繳交紙本文件予國研處承辦人林小姐(行政樓A203),電話04-22183674,信箱ice@gm.ntcu.edu.tw,逾期或資料不全者,不予送審。

四、繳交表件及資料

   (1) 子計畫申請表

   (2) 學生申請資料(含個人履歷表、身分證和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單附排名正本乙份、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影本乙份、家長同意書、教師推薦信乙封、各項切結書等)

   (3) 國外實習機構同意書或合作契約書影本與計畫主持人聲明書

(1)-(2)各人皆需填寫;(3)機構同意書(或契約影本)與計畫主持人聲明書,每案繳交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