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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第69屆學術獎申請案校內受理時間:113年11月29日下午五時止。

一、依教育部113年10月22日臺教高(五)字第1132202965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請有意申請教師於113年11月29日前將相關資料送達國研處彙辦。

三、依旨揭辦法規定每一類科申請人以4人為限,本校同一類科申請人數若超過4人,由國研處召開校內審查會議決議推薦報部人選。

四、推薦書表格請至教育部高教司電子布告欄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