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請資格:
(一) 入學時,以外國學生身份(不含僑生及陸生)就讀,並僅領取本校外國學生獎學金方案,無同時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二) 大學部:110學年度第2學期至113學年度第1學期之間入學之外國學生。
碩士班:112學年度第2學期至113學年度第1學期之間入學之外國學生。
博士班:111學年度第2學期至113學年度第1學期之間入學之外國學生。
二、 申請期限:
(一) 請將申請表(中文或英文表格)擇一填寫,親筆簽名並經導師及系所主任簽章後,於2025年6月20日(五)前將申請表及相關文件送至國研處辦公室(A201)。
(二) 113學年度成績單請於2025年8月15日(五)前回傳至ics@gm.ntcu.edu.tw,逾期視同放棄申請。
三、 獲獎同學須於當學期於系所及行政單位執行服務時數(每週4小時),若無確實執行則將取消當學期獎學金資格,請務必遵守。
四、 檢附獎學金申請表及辦法供下載及參考。
五、 若有任何問題,請來信至ics@gm.ntcu.edu.tw或來電諮詢(04-22183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