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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校彈性薪資支給要點第十九點:「獲選本校特殊優秀專任教學及研究人員,應於獎勵方案結束兩個月前提出研究成果報告,送交研發會進行研究績效評量。」及要點第十六點規定:「支領本彈性薪資者,須於支領之學年度終了前,就專業領域進行一場專題演講或展演,以分享成果。」

二、請獲獎教師於今年度(109/12/31)結束前,繳交研究成果報告(格式參閱附件一),並於學年度結束前(110/06/30),就專業領域進行一場專題演講或展演成果分享(格式參閱附件二)。

以上事項,請獲獎教師配合辦理,繳交期限延宕會列為明年度考核依據,敬請留意繳交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