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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跨領域永續研究整合型計畫: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年輕學者創新性合作計畫補助要點」規定辦理。
二、旨揭計畫申請資訊如下:
    (一)本系統所屬之專任、專案教師及研究人員在申請截止日前,至少分別由3所系統成員學校教研人員組成研究團隊,成員中至少1位45歲以下,如成員為女性且45歲前曾有生育事實者,每生育一胎得延長2歲,但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計畫主持人須為專任教師。
    (二)本系統參與計畫人員限系統成員校專任、專案教研人員。
    (三)計畫期程以1年為原則,若獲多年期計畫核定者,需繳交年度報告證明已達成提交計畫時之預期績效及通過審查委員會允諾持續補助時,方得核發次年經費。
   (四)曾獲補助者,如再次提出申請,須併同計畫申請書檢附相關成果佐證。
三、申請方式:
    (一)各子計畫主持人之研究計畫書須送所屬學校研發長核章後送總計畫主持人彙整。
    (二)總計畫主持人備補助計畫書紙本1份及電子檔(各子計畫之資料合併成1份電子檔),送貴校研發工作圈承辦窗口。
    (三)各系統學校承辦窗口彙整後於115年1月21日(星期三)前將補助計畫書、申請彙總表及外審委員推薦表等電子檔送本校憑辦理審查事宜。
    (四)評審方式:由本系統成員校各推薦3位評審委員,俾利承辦校送外審。
四、檢附「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年輕學者創新性合作計畫補助要點」、「跨領域永績研究整合型計畫: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年輕學者創新性合作計畫」補助計畫書格式、各校申請彙總表、各校外審委員推薦表及申請公告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