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部109年11月4日科部綜字第1090067391號函諒達。 二、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1點第1項第4款第2目規定,科技部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司之研究計畫涉及以個人或群體為對象,使用介入、互動之方法、或使用可資識別特定當事人之資料,而進行與該個人或群體有關之系統性調查或專業學科的知識性探索活動者,應於計畫執行前繳交已送研究倫理審查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