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合聯合國2030永續發展議程之「永續發展目標」第5項核心目標「實現性別平等,增強所有女性權能」,科技部提供支持資源,營造有利於女性發展的科技領域職場,促進工作與生活平衡。
二、依「科技部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第9點規定,申請機構與受延攬人雙方應簽訂契約約定受延攬人服務期間之各項權利義務、差假管理及工作內容等項目;受延攬人應專任於延攬事由之職務,並由申請機構負管理之責。基此,受延攬人在符合延攬事由下,如採實體、遠距或結合兩者之方式工作,應由雙方約定之。
三、受延攬之女性博士級研究人員於科技部補助期間內,倘因生產或家庭照顧所需,擬採遠距方式在家工作,請申請機構依上開說明辦理。有關要點規定或補助案件如有疑義,請電洽科技部科教國合司四科,電話:(02)2737-7400、7104、7561、7987、7236、7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