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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研究發展處

公告本校115年度國際合作研究補助計畫徵件,申請期限至115年2月25日止,請查照。



一、依據本校「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際合作研究補助計畫」規定辦理。
二、旨案申請相關說明如下:

 (一)提案單位:以系(所、學位學程),每單位每年以申請一案為原則。
 (二)計畫主持人資格:本校助理教授級以上之專任教師。
 (三)計畫期程:115年3月1日至116年2月28日止。
 (四)補助項目:以支應國際合作研究計畫及國際合著發表相關之業務費為限。
 (五)申請方式及期限:請於115年2月25日前,依規定填具申請表及相關附件資料,送國研處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三、計畫之執行、成果繳交及成效評核等相關事項,依本校「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際合作研究補助計畫」規定辦理。
四、前揭計畫補助經費,將依當年度本校可提供之相關經費額度核定補助。
五、相關資訊請至研發處首頁─學術發展-國際合作研究補助計畫 查詢。